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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纺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决定

2017年11月13日

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经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联合会批准,“纺织之光”2017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授奖项目共233项,其中:授予江南大学王鸿博等申报的“全员参与 全程协同 纺织工程专业‘卓工计划’的实践与创新”和苏州大学潘志娟等申报的“纺织工程人才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两项教学成果特等奖,奖励金额1.5万元/项;南通大学张瑜等申报的“基于‘114’教学建设与改革,协同培养工匠型非织造专业人才”等26项教学成果一等奖,奖励金额 1 万元/项;大连工业大学于佐君等申报的“基于数字化技术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创意人才培养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等72项教学成果二等奖;东华大学邱夷平等申报的“基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背景下《纺织材料学》(全英语)课程改革与实践”等133项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金由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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