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卷首语

提升产业联盟合力

2021年5月20日

现阶段,产业联盟已成为各行各业为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较普遍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甚至有人断言,现代商业发展已进入联盟时代。毋庸置疑,这是一种非常高效的攻关方式。

目前,常见的联盟有 2 类组织形式。一是由同行企业组织建立,主要是为了降低风险,或在市场上形成一定的垄断势力,提升行业话语权;二是以上下游产业的关联企业为主体,或以产学研合作为基础,此类联盟有助于推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营销。这两种形式也并非一定独立存在,有时会呈现出一种综合形态,视联盟的目标及发展需求而定。它们有各自的运行规律,需要建立合适的运行机制作为工作准则;规模可大可小,动态发展,有一定的制度约束但又相对松散。

事实上,在纺织行业,联盟已成为各专业领域攻克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或企业拓展业务、寻求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的重要途径。通常来说,这类联盟的发起者多为具有公信力的行业机构,或产业链上游企业。

随着行业内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的步伐日益加快,了解市场需求并做出快速反应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所幸的是,大多数纤维原料企业已经意识到这点,并且通过了解和学习国外的一些成功案例,将联盟作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及推广的重要途径。通过这种方式,上游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可以减少很多非必要环节,实现更高的成本效益比;另一方面,通过直接对接目标客户甚至终端市场,可以帮助其及时精准地了解下游需求,提升产品开发工作的效率和效益。而对于下游企业来说,则收获了符合自身产品定位和开发要求的定制解决方案,包括一对一的服务。

这其中,一些企业鉴于经验和资源上的欠缺,会求助于外部专业机构,并在此基础上摸索建立自己的专业团队。比如,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发起的中国流行面料技术创新联盟,针对行业企业的具体产品和现实需求,利用自身的行业地位和平台优势,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为企业制定个性化的产品开发推广及服务方案。目前该机构已帮助多家企业衔接下游资源,使其新产品开发及推广工作事半功倍,并实现了联盟内企业的良性互动和共赢发展。

联盟可大可小,成员间既有共同的目标,亦有各自的利益。为了避免后续运行过程中产生内耗及其他问题,在联盟建立初期有必要合理界定过程中可能形成的利益归属问题。并且,随着产业环境的变化、联盟工作的推进及参与主体的变化等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健康的联盟运行有助于形成合力,助力各方蒸蒸日上。除了必要的规章制度、合作准则,各方信用是底线,这对很多企业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考验。


《纺织导报》副主编 赵永霞


纺织导报网站版权及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纺织导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纺织导报》,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纺织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转载自其他媒体的作品,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也无法保证其内容之准确性或可靠性。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4463638转8850 电子邮箱:info@texleader.com.cn

纺织导报官方微信

intertext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