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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10/10/2007
明年输欧纺织品配额取消后,国家拟采取现行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制度防止对欧出口数量激增,这是昨日商务部输欧纺织品管理办法研讨会透露出的信息。
据消息人士表述,目前该办法还处于讨论阶段,并未最终确定。根据2005年颁布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企业可根据对外成交合同向发证机关申领所需许可证,许可证持有者如在有效期内未使用量超过申请量20%且未按期上交的,商务部将在下一年度分配中按比例相应扣减其数量。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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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1003-3025 CN11-1714/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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