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 星期五 09:15:33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新闻

北京奥组委:未经授权卖真“福娃”也违法

发表时间:12/3/2007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综合处处长李雁军12月2日表示,销售奥运特许商品必须获得授权,“卖假冒货违法,未经授权即使卖真‘福娃’也是违法的,一样要被查处。”

李雁军说,作为宣传奥运会并为奥运会筹集资金的奥运特许商品有别于一般商品,它的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渠道都必须经过专项许可。未经北京奥组委同意,任何网站或实体店销售奥运特许商品都属违法行为,即使销售真商品也是违法的。

“对于违法企业,我们将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对其货源进行调查,并依法关停、查处,如涉案金额巨大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李雁军介绍,通过举报并查实的通过互联网违法销售奥运特许商品的网站目前约有80家。

(来源:经济参考报/张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