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10/9/2007
欧盟对鞋和鞋材进口加强关税壁垒。2007年,欧盟国家对鞋类的进口加强了限制。欧盟15个成员国对从中国、印度和泰国进口的某些皮鞋,除了课以标准的进口税之外,还规定了最低进口单价不得低于5.7欧洲货币单位,作为一种反倾销措施。
但对于非皮革鞋类的进口税率,则有所下降,从18.2%降至17.6%,其中有些女鞋的税率从6.2%降至5.6%。牛皮和牛革鞋帮面部件分别降至6.6%和3.3%。
欧盟按照普惠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进口税率30%的优惠,也有新的变动:对从巴西、中国、印度、巴基斯坦、阿根廷和泰国进口的皮革和原皮,从印尼和马来西亚进口的某些塑料和橡胶制品均从1998年起不再继续给予上述优惠。从中国香港、新加坡和韩国进口的所有货品自1998年5月起不再给予上述优惠。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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